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201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经考核程序担任公证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吊销执业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