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章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捐赠票据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六条 捐赠票据的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捐赠人、开票日期、捐赠项目、数量、金额、实物(外币)种类、接受单位、复核人、开票人及联次等。 第七条 下列按照自愿和无偿原则依法接受捐赠的行为,应当开具捐赠票据: 第八条 下列行为,不得使用捐赠票据: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