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2014年)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 公司本期发生重要资产置换(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的,应披露相关交易的详细情况,包括资产账面价值、转让金额、转让原因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公司本期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应披露换入资产的类别、成本确定方式和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类别、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
公司本期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应披露换入资产的类别、成本确定方式和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类别、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