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二章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财务报表 第七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公司不应以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不能通过充分披… 第八条 本规则要求披露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九条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 第十条 财务报表中会计数据的排列应自左至右,最左侧为最近一期数据。表内各重要报表项目应标有附注编号,并与财务报表附注编号一致。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