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2014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财务报表中会计数据的排列应自左至右,最左侧为最近一期数据。表内各重要报表项目应标有附注编号,并与财务报表附注编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