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附注,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投资收益、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等,参照本规则第三章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的要求列示、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