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 第三章 财务报表附注 第十三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 第十三节 第三章 财务报表附注 第十三节 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附注 第五十六条 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附注,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投资收益、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等,参照本规则第三章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的要求… 第五十七条 本期发生反向购买的,母公司报表附注应披露以评估值入账的资产、负债项目名称,及其评估值、原账面价值。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