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 第三章 财务报表附注 第四节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十一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财务报表附注 第四节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十一条 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对其具有控制权的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应披露该特殊目的主体或经营主体与公司之间的主要业务往来,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内确认的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及其期末余额。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