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二章 年度报告正文 第六节 重大事项 第三十八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二章 年度报告正文 第六节 重大事项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进展情况、涉及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以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第六节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