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和相关证券交易场所对特殊行业公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公司应当遵循其规定。 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公司在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当遵循其规定。 第九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