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5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2014年) 第二章 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第四十四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5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2014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二章 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第四十四条 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审计意见的类型;被出具保留意见或者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还应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详细解释,并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或影响是否已经消除,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相关事项对发行人是否有重大影响或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所发表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