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5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2014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本节披露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英文名称及注册地、境内上市股票简称和代码、上市地;
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证券类型、发行数量、证券面值、定价方式或发行价格、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发行费用;
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本次发行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载明主要发行条款、评级或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