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4年) 第二章 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4年) 第五节 第二章 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应提请投资者可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文件中查阅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发行人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集体企业或自然…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应结合所处的行业特点、财务信息、分部报告、主要对外投资等情况披露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状况。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