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2号——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2014年) 第八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2号——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201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文件的章与章之间、节与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 申请文件正文页码必须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页码标注的举例:如第四章4-1的页码标注依序为4-1-1,4-1-2,4-1-3,……4-1-n。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