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披露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包括:

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包括董事会对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执行情况,报告期内配股、增发新股等方案的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