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十八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第八十八条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十八条 发行人应披露正在履行的合同的金额或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入或毛利额相应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的10%以上的合同以及其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实际履行情况等。与同一交易主体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性质的合同应累计计算。 第十一节 目录 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