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披露后10日内,将正式印刷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文本一式五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其在发行人注册地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