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资产交易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结合行业特点,披露拟购买资产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
主要产品(或服务)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
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如从事多种产品(或服务)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分类的口径应当前后一致。如产品(或服务)分属不同行业,则应按不同行业分别披露相关信息。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主要经营模式(通常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列表披露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产能、产量、期初及期末库存、销量、销售收入,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各期向前5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百分比,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应当披露其名称及销售比例。如该客户为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则应当披露产品最终实现销售的情况。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应当合并计算销售额。
报告期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报告期各期向前5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应当披露其名称及采购比例。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应当合并计算采购额。
报告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若无,亦应明确说明。
若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应当对有关业务活动进行地域性分析;若在境外拥有资产,应当详细披露该资产的资产规模、所在地、经营管理和盈利情况等具体内容。
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的,应当披露安全生产和污染治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最近3年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及未来支出的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包括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措施、出现的质量纠纷等。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如处于基础研究、试生产、小批量生产或大批量生产阶段。
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