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提供保证担保的,如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披露保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设立日期、注册资本、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等;
最近一年的净资产额、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主要财务指标(并注明相关财务报告是否经审计);
资信状况;
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
累计担保余额占其净资产额的比例;
偿债能力分析。
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设立日期、注册资本、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等;
最近一年的净资产额、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主要财务指标(并注明相关财务报告是否经审计);
资信状况;
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
累计担保余额占其净资产额的比例;
偿债能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