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通过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披露以下基本情况:

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转让的当事人、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转让价款、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如现金、资产、债权、股权或其他安排)、付款安排、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特别条款等;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如本次股份转让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说明批准部门的名称、批准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