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第二章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一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第一节 第二章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一节 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第十三条 收购报告书全文文本封面应标有“××公司(上市公司名称)收购报告书”字样,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第十四条 收购报告书全文文本书脊应标明“××公司收购报告书”字样。 第十五条 收购报告书扉页应当刊登收购人如下声明: 第十六条 收购报告书目录应当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内容编排也应符合通行的中文惯例。 第十七条 收购人应就投资者理解可能有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作出释义。收购报告书的释义应在目录次页排印。 第二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