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章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规范 第十五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规范 第十五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基金销售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约定向投资者收取销售费用。 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实行差异费率通过在特定基金销售机构设置专属份额等形式,不公平对待同一基金的不同投资者。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