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基金销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等应当妥善办理有关投资人的赎回、转托管转出等业务,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应当配合: 业务许可证被注销的; 丧失经营能力,无法为投资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