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2016年) 第八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2016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基金中基金应当采用公允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价值变动。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中基金所投资基金披露净值的次日,及时披露基金中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