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运用基金财产,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