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各方职责边界、履职要求,完善风险管控、制衡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机构,开展党的活动,并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国有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并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