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2013年) 第七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201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本指引施行后注册的基金,拟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方案等募集申报材料中列明国债期货交易方案等相关内容。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