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2005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公安部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2005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