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禁止为企业领导人配发警械和提供“私人保镖式”服务的通知(1989年) 公安部关于禁止为企业领导人配发警械和提供“私人保镖式”服务的通知(1989年)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各地为保护企业领导人的合法权益,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超出了有关规定,为企业领导人配发“护身”警用器械以及提供“私人保镖”式的人身保安服务……这些做法引起了广大职工群众的不满,影响了厂长、经理等企业领导人与职工群众的关系,也造成了一些滥用警用器械事件的发生。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各地为保护企业领导人的合法权益,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超出了有关规定,为企业领导人配发“护身”警用器械以及提供“私人保镖”式的人身保安服务……这些做法引起了广大职工群众的不满,影响了厂长、经理等企业领导人与职工群众的关系,也造成了一些滥用警用器械事件的发生。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