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摘录)(1977年) 二、 审批权限和手续 (四) 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摘录)(1977年) (四) 二、 审批权限和手续 (四) 正在监督改造的地、富、坏分子在迁移户口时,必须经迁出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局批准,并征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同意。 户口迁移,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这项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向党委请…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