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2. 采用缩微印刷,缩微字母为“CHINAQLANGZHENG”3.封二、封三打印后塑封,(制证时留塑封膜) 六、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六、 2. 采用缩微印刷,缩微字母为“CHINAQLANGZHENG”3.封二、封三打印后塑封,(制证时留塑封膜) 六、 登记内容如有变更应持本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变更手续。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