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2. 采用缩微印刷,缩微字母为“CHINAQLANGZHENG”3.封二、封三打印后塑封,(制证时留塑封膜) 四、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四、 2. 采用缩微印刷,缩微字母为“CHINAQLANGZHENG”3.封二、封三打印后塑封,(制证时留塑封膜) 四、 本证涂改无效。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