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2. 采用缩微印刷,缩微字母为“CHINAQLANGZHENG”3.封二、封三打印后塑封,(制证时留塑封膜) 三、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三、 2. 采用缩微印刷,缩微字母为“CHINAQLANGZHENG”3.封二、封三打印后塑封,(制证时留塑封膜) 三、 注意保管,不得转 借,如丢失,须立即报告当 地公安机关。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