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二十四、

二十四、 将第七十一条改为第八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检查时的全程录音录像可以替代书面检查笔录,但应当对视听资料的关键内容和相应时间段等作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