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20年) 一百三十七、

一百三十七、 将第三百七十一条改为第三百八十一条,修改为:“需要通过国际刑事警察组织查找或者缉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查询资料、调查取证的,应当提出申请层报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