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看守所工作检查监督问题的通知(1997年) 三、 公安部关于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看守所工作检查监督问题的通知(1997年) 三、 三、 本级或上级人大、政协派出的视察、检查团、组,随时可以视察看守所、听取工作汇报,同民警座谈、检查监室、查阅人犯档案、检查人犯的生活卫生等,对要求上诉、申诉、控告和诉说冤屈、超期羁押的人犯,可以谈话询问。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