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民委关于居民身份证使用民族文字和民族成份填写问题的通知(1986年) 1.

1. 国家认定的民族名称,本人有不同意见,经做工作仍坚持填写自称的,可在民族名称加注。如“纳西族(摩梭)”、“苗族(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