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鉴定规则(201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不得委托该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未取得合法鉴定资格证书的;

超出鉴定项目或者鉴定能力范围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