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年度审验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年度审验 第十六条 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审验不合格: 所属鉴定人人数达不到登记条件的; 因技术用房、仪器设备、资金保障、鉴定人能力的缺陷已无法保证鉴定质量的; 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资格被暂停或者取消的; 出具错误鉴定意见并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