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2005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2005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人员公开对被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向被许可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对公共场所监督检查时,可以采用暗查方式。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