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2005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200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实地检查; 抽样检查、检验、检测; 查阅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相关资料;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方式。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