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2007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任务,由公安边防海警承担,公安机关其他部门配合,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