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2007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海域治安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