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2006年) 第九章 内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2006年) 第九十一条 第九章 内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第九十一条 公安法制部门应当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建立健全内务管理制度,保持办公场所内务整洁、规范、有序。 引用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00) 第九十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