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2006年)
  3. 第十章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2006年) 第十章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二条 本规范所称的以上,包括本级或者本数。 第九十三条 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等内设的法制部门工作规范,适用本规定。 第九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九十一条 目录 第九十二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