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4. 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 (1) 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开具相应法律文书。严禁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前或者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对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等强制性措施,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