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处理。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登记信访事项后,应当区分情况,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处理。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登记信访事项后,应当区分情况,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2) 受理。对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予以受理,并在十五日内根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内容确定办理单位,制作《转办信访事项通知书》,连同有关材料送办理单位核查处理。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