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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2. 不予受理、告知、受理和驳回申请。
  4. ⑤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终结决定或者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无正当理由基于同一事实再次提出复议申请的。
  5. (5)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2. 不予受理、告知、受理和驳回申请。
⑤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终结决定或者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无正当理由基于同一事实再次提出复议申请的。

(5) 受理、不予受理申请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交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

(4) 目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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