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不予受理、告知、受理和驳回申请。 ⑤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终结决定或者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无正当理由基于同一事实再次提出复议申请的。 (3)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2. 不予受理、告知、受理和驳回申请。 ⑤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终结决定或者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无正当理由基于同一事实再次提出复议申请的。 (3) 受理。除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外,收到复议申请的,应当经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批准,予以受理。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