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5月29日国务院令第4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492号)第33条第2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11月2日公安部令第65号)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4年4月7日公安部令第130号)第24条

《关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公安部 公复字〔2003〕1号)

《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部 公通字〔2016〕2号)